重磅消息
共有产权房来了
它能更好地保障
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!
日前,无锡市从8月22日起实施《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。
这意味着,符合条件的无锡市民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。同时,无锡市区范围内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。原先实施的《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《无锡市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试行办法》同步废止。
具体是怎么一回事?
房子权份各占50%
画重点!根据《暂行办法》,无锡市民买不起商品房的,可以购买共有产权房,即由政府和市民各出50%的资金买下来的房子。其产权份额按照保障对象和政府各占50%的比例确定。
以中小户型为主
《暂行办法》对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建设标准,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《暂行办法》规定:共有产权保障房以中小户型为主,原则上一室户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,二室户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。考虑到国家人口政策的变化,《暂行办法》同时规定,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中,可少量配置建筑面积95平方米左右的三室户,仅向有不同性别子女且子女均大于8周岁(含8周岁)的申请家庭供应。
无锡住建局认为,与以往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相比,共有产权保障房单套户型更趋优化,单套房屋的建设标准作了一定程度的放宽,以更加贴合住房保障家庭的实际需要。
符合这5大条件即可申请
共有产权房并不是所有市民都可以申请。根据《暂行办法》,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,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为一个申请家庭,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,年满35周岁。
2.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。
3.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。
4.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。
5.家庭金融资产、车辆等情况,符合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。
《暂行办法》同时明确了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3种情形:
1.已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未满5年或者已经领取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未满5年的。
2.正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廉租住房的。
3.已经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。
值得一提的是,取得购买资格后,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保障房,并且应当按照核准时序的先后进行轮候。
满5年即可上市交易
《暂行办法》明确共有产权保障房实行5年期的封闭管理。
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,因购房家庭成员户口全部迁离本市或者全部出国定居、购房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救治需要筹集资金的等情况下,购房家庭可以退出所购买的房屋,并由代持机构予以原价回购。
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,可以按照原购买价格购买政府产权,超过5年的,按照实施机构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价格进行确定。
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的,经代持机构同意,可以转让共有产权保障房,同等价格下代持机构有优先购买权。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,购房家庭可以上市按照市场价转让,取得的售房款在扣除双方的原购房款、税费等费用后,增值收益按照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割。
此次无锡改革配售型保障房供应体系,建立共有产权房保障房供应体系,为的就是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。《暂行办法》的制定,主要依据了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江苏省和无锡市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市区住房保障房工作的实际情况,并参考了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地的相关政策文件和经验做法。
相关链接
在今年7月,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发布《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承购人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%。
《意见》要求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,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,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分配管理,规范共有产权住房供后管理,加强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保障和财政金融税费支持等。本《意见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(以上资讯综合自无锡市住建局)